禁用生鲜灯!
要求信息公示!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针对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修订了相关管理法规,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2016年1月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禁用“生鲜灯”成为此次办法修订的突出亮点,引发了广大群众的热议,此外,办法还强化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诸多细则与农贸市场息息相关,本文将为大家深度解读:
办法修订的背景、内容细则
在办法正式实施之前,农贸市场要从哪些方面去改善衔接以适应新的法律法规
为什么要修订《办法》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继修订,对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新规定。尤其是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提出建立实施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迫切需要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环节明确相应衔接要求。同时,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涌现新模式,现有监管办法和工作举措与行业发展要求和监管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明显,有必要及时修订《办法》。
《办法》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一)衔接落实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列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有效凭证之一,并鼓励优先采购带证的食用农产品;落实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委托贮存和运输、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报告等规定。
(二)强化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规定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场内检查、信息公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投诉举报处置等管理义务,规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履行进货查验、定期检查、标示信息等主体责任;对鲜切果蔬等即食食用农产品明确提出做好食品安全防护等相关要求;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
(三)完善法律责任。结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以个体散户为主的突出特点,按照“警示为主,拒不改正再处罚”的基本原则设置法律责任,将部分条款的罚款起点适度下调。
《办法》所称的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是什么
(一)进货凭证是指销售者采购食用农产品时,向供货者索取并保存,能够体现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相关凭证,如供货者提供的销售凭证、食用农产品采购协议等。
(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主要表现为3种形式:一是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出具的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二是供货者出具的自检合格证明;三是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其中,供货者出具的自检合格证明既包括供货者自行检验后开具的合格证明,也包括供货者委托检验机构开展检验后开具的合格证明。
《办法》如何体现与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衔接?
(一)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规定的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作为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并鼓励从事连锁经营和批发业务的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优先采购带证的食用农产品。
(二)规定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的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对无法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由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允许进入市场销售。
(三)市场监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建立承诺达标合格证问题通报协查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未按照规定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承诺达标合格证存在虚假信息、带证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等情形,应当及时通报所在地同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不合格带证食用农产品流向信息,及时追查不合格产品并依法处理。
距离办法正式实施还有4个月,想要尽快适应新规,农贸市场需要提前做好准备以迎接变化。
足斤足两,“关掉美颜”,引导诚信经营
近期由网红带头打假“鬼秤”的视频热度居高不下,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持续在整顿缺斤少两问题,网友们纷纷评价:
超市、菜市场灯光下水灵新鲜的蔬菜,买回家却发现有“色差”;看着色泽亮丽、让人食欲大动的鲜肉,离开菜市场灯光却变了样……生鲜灯”将被禁止使用的新规一出,也引发了广大网友们的热议:
而近日官宣已统一配备“智慧秤”的淄博海鲜交易市场,由于智慧秤足斤足两,统一联网,商家不可自行调节,数据还能传输到监管局,从根本上杜绝了缺斤少两的存在,这让许多网友直呼“建议全国推广!”。
从群众的呼声中不难看出,诚信经营才是长久之道,由于大众对菜市场的信任度比较高,市场更应该加强和完善对商户的监管制度。后续可以向商户科普新的法律法规,形成自我规范意识,对优质诚信商户予以扶持,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
在引导商户保持诚信经营的同时,设置市场公秤处,根据最新规定规范使用灯具,引导商户提升服务质量,也可引入智能电子秤,以科技手段从根本上解决缺斤少两这类容易引发诚信危机的问题。
严格把关食品安全问题
此次办法修订强化了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
从市场开办者角度来说,要加强对商户的入场审核和管理,审核商户资料、建立档案、公示信息、处理投诉等,同时,加强对市场内的巡查、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制止,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处理。
对商户来说,要加强进出货查验,向供货者索要进货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并保存好,定期检查,标示相关信息,确保进入销售环节的农产品是符合相关要求的。
对于无法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由市场开办者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不管是商户档案管理、进出货凭证留存、还是食品安全检测,都对市场的标准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菜市场往数字化方向升级已成必然趋势。
配备智慧管理系统,可以简化繁琐的管理环节,让纸质存档文件线上化,更易保存,遇到纠纷问题有据可依。
配合食品快检系统和设备,对在售农产品每日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公布于电子大屏,既有检测数据留存,为食品安全上双保险,又能增加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任感。
行业在不断发展,消费者需求也在持续变化,新规的出现不仅为了规范行业,促进行业正向发展,也为了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面对新规则,市场方及时了解细则,做好充分的准备,再去落实推行,维持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在合理的范围内去“卷”产品、“卷”服务,市场必定会往更好的方向发展。